扬子晚报网1月26日讯 (通讯员 朱昌旺 欣交轩 记者 )1月24日凌晨,兴化秦某与妻子因琐事斗嘴,酒后驾驶小型轿车离开,遭妻子举报……
兴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陈堡中队民警介绍,1月23日晚上6时40分,本地人秦某与朋友及家人在陈堡镇某饭店吃饭喝酒,饭后一同去某酒店开房休息。1月24日凌晨2点多钟,秦某妻子到酒店遇到丈夫秦某。二人因家庭琐事吵了起来。秦某一气之下驾驶苏MYD×××普通小型客车离开。其妻虽然生气,但更担心丈夫酒后驾车的安全问题,于是报警。
陈堡中队值班民警接警后,联系到秦某,并在现场依法对其进行了体内酒精含量吹气检测,结果为54.2mg/100mL,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。秦某对自己酒驾的违法行为无异议,并到陈堡交警中队接受驾驶证暂扣六个月、罚款1000元的处罚。
校对 徐珩